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五棵樹人民法庭副庭長李國釗審理一起起因二手車車架號被篡改引發(fā)的兩重買賣合同糾紛,實現(xiàn)了“當庭調解、案款當庭兌付、當庭解封”,一次性化解了原告、被告及兩名案外人的多方矛盾,為四名遠道而來的異鄉(xiāng)當事人免去了往返奔波的辛勞。
據(jù)悉,2022年1月,被告張某將名下的轎車轉賣給劉某。車輛交付后,劉某將該車轉售案外人,卻在過戶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車輛車架號在交付前已被篡改,不符合機動車法定登記條件,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由此引發(fā)后續(xù)訴訟。
經(jīng)法院判決,劉某需向案外人退還購車款并賠償損失,劉某已按期履行全部賠付義務。為挽回自身損失,劉某將張某訴至法院。
法官梳理案情后發(fā)現(xiàn),原、被告及相關案外人均不在本地,異地訴訟往返時間、經(jīng)濟成本極高,當事人最大的訴求就是盡快化解糾紛,但案件不僅存在異地當事人訴累問題,訴中保全階段查封的被告已出售房產(chǎn),還引發(fā)了房屋買受人的保全異議,若按常規(guī)流程審理,多方當事人都將陷入長期訴訟奔波。
針對案件實際情況,法官立即為案件啟動了“異地當事人速調速結”綠色通道,通過電話、微信提前溝通,細致梳理案件證據(jù)、厘清爭議焦點,免去當事人多次往返提交材料;庭審優(yōu)先排期審理,壓縮等待時間;調解、文書制作、保全解封全流程銜接,最大限度地縮短辦案周期。
庭審中,法官圍繞案件核心爭議焦點,向被告釋明法律規(guī)定,明確其出售篡改車架號的車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已構成根本違約,理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結合案件事實,幫助原告梳理實際損失,明確合理的訴求范圍。
針對雙方的顧慮,法官逐一溝通化解,一邊勸說被告正視違約事實,盡快履行賠償義務;一邊安撫原告情緒,協(xié)調雙方找到利益平衡點。
經(jīng)多輪細致調解,雙方最終當庭達成一致協(xié)議:解除案涉車輛的買賣合同,張某當庭給付劉某購車款及損失賠償,劉某收款后3日內返還案涉車輛。庭審結束后,法官當庭制作并送達了民事調解書,全程指導雙方完成案款兌付,同步指導原告提交解除保全申請,當庭依法作出解封裁定并完成了房產(chǎn)解封手續(xù)。
一樁跨地域的連環(huán)糾紛,一次有溫度的高效辦結。該院始終堅守司法為民初心,針對外地當事人、涉民生等案件開辟訴訟綠色通道,推行“當庭調、當場結、一次辦”,用有速度、有力度、有溫度的司法服務,切實減輕群眾訴累,讓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張芳語)

